海关

签证&护照

所有到欧洲的游客、包括婴儿都需要持有有效护照。一些国家可能不接受在持有人出发时间后6个月内到期的护照。出现这样的情况时请重新申请。咨询大使馆或旅游目的地所在国关于签证的规定。持申根签证的国外游客可访问申根区内25国中的任何一个。这些国家包括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捷克共和国、丹麦、爱沙尼亚、芬兰、法国、匈牙利、德国、希腊、荷兰、冰岛、意大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卢森堡、马耳他、挪威、波兰、葡萄牙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。到上述国家以外的欧洲国家访问则还需要获得另一个独立的签证。如果护照丢失,请向当地警方报警。在国外时,离您最近的您的所在国籍大使馆可以为您重新发放护照,请再携带一份护照复印件以便能快速更换。大多数情况下,无有效护照不能离开欧洲。

海关规定

请了解您的居住国的海关规定。各国规定会各有不同,但一般来说旅游者可以允许携带一定金额的商品。如果超过此金额,将要收取关税。如果您需要支付此关税,请确认海关要求的支付方式。从欧洲将食品类带回居住国需要特别留意,只有经过商品化包装和烹饪方式处理的食品可以通关。糖果、巧克力一般都可以通关。